一、开放二胎让不让生第三胎?
虽然现在国家还没有允许生育“三胎”,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夫妻双方生育“三胎”也是允许的
1、夫妻双方原是“丁克”或是因病没有生育的,在收养两个孩子后,女方又怀孕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2、夫妻双方育有两个孩子,但是中途夭折或是因病成为病残儿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3、离婚男女在上一段婚姻中各育有一个子女,二婚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4、其他被国家法律规定及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特殊情况的,也可以生育第三胎。
二、超生罚款标准
2017年我国已全面开放二胎,全国各省市已根据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陆续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在2017年生育的二胎是二孩或者属于计划内的三孩或以上,则无需罚款,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不是属于计划内二胎以上的,则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征收标准根据各省计划生育政策执行。
三、全国部分省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超生罚款标准)
超生罚款标准,是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费用所依据的标准。该罚款标准并没有全国统一,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省情况制定计划生育条例来确定。其中,有法规制定权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还可以制定市计划生育条例。各地超生罚款标准如下(仅供参考):
1、广东:广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①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②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
③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2、安徽: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安徽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超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倍的,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递增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3、湖南: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
湖南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经责令限期终止妊娠未及时终止妊娠的,应当从重征收;重婚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4、河南: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河南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发现违法行为时男方和女方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5、湖北: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湖北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照下列规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处理:(一)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6、山西:按照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20%合计征收7年的社会抚养费
山西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违反规定情形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按照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20%,合计征收7年的社会抚养费,其总额不得低于7000元;生育第四个子女的,按照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40%,合计征收14年的社会抚养费,其总额不得低于3万元;再多生育子女的,加重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再生育子女的,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违法生育加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7、陕西:一次性征收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陕西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以征收机关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由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违法当事人分别一次性征收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多生育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我国什么时候实行双职工只能生一胎
现在全面实行二胎政策,最多两个,最少没有限制。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生育调节规定: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扩展资料:
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中国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等各方面发展。而放开二胎实践结果,也不容乐观。数据显示,放开二胎第二年(2017),中国出生人口不升反降,比上一年减少了63万人,这个数字让人震惊!
按照卫计委的预测,去年应该是二孩生育最多的一年,最低预测新生儿为2023.2万,实际出生人口比这个数字少了整整200万;历史峰值没有到来,面临的却是人口大滑坡。
如果生育政策不调整,2018年开始,我们将每年减少新生儿达到30万到100万,5年后,中国占全球出生率的11%(1700万),将直接降低到7%左右,形势非常的严峻!
几乎所有的低生育率国家,都普遍实行鼓励生育的措施,但中国这一块还很欠缺,这意味着,相比发达的国家,我们养育孩子负担更重,提升生育率难度更大。
现在的问题是,全面放开生育后,对于多生孩子,年轻人普遍顾虑重重,主要有几大心结:
1、生育的补贴。这个奖励不仅是多少钱,而是对多孩家庭纳税的减免,教育、医疗方面的照顾等,这绝对是一个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
2、育儿公共配套的完善。对二胎以及多胎,咱们公共福利上照顾不够,比如职场妈妈生孩子,他们的权益保护;还有就是托儿所不够,让不少家庭望而却步。
3、房价的稳定。高房价是最好的BY药,这不是段子,而是客观的事实,生育意味着要换房,但房价太高的话,按揭就是沉重负担,多几个孩子压力太大!
百度百科-中国的计划生育
百度百科-《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1980年我国开始执行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一胎的计划生育政策,2013年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1980年我国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人口规模持续增加。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但始终大于0,人口总数不断增加,所以人口规模持续增加。不同生育政策可能对我国未来人口产生的影响是放开单独二孩,人口年龄结构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老龄化比重有所下降,放开单独二孩,人口出生率在未来30年缓慢下降。
评论列表(3条)
我是上海彩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签约作者“幼枫”
本文概览:一、开放二胎让不让生第三胎?虽然现在国家还没有允许生育“三胎”,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夫妻双方生育“三胎”也是允许的1、夫妻双方原是“丁克”或是因病没有生育的,在收养两个孩子后...
文章不错《现在计划生育规定可以生几个孩子》内容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