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三夜间超越前方车辆时,应当先开启左转向灯,然后交替使用远近光灯,再开启右转向灯归位。操作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确保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并避免使用远光灯。
考生需要注意观察,被超车辆的右侧,有没有其他的障碍物,避免被超车辆避让障碍物时,与之发生碰撞。还需要与被超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尤其是在通过路口时,一定要格外谨慎,这样可以避免前方的车辆,突然刹车而导致追尾,造成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科目三,包括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的简称。不同的准驾车型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不同。
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一般包括:上车准备、灯光模拟考试、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档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交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
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对其他汽车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科目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时学员严禁中途下车。
2、学员严格按照考试车内语音提示进行考试。
3、起步要领:系好安全带、打转向灯、鸣喇叭。
4、凡是变更车道、靠边停车及起步、掉头时必须提前3秒开启转向灯。
5、直线行驶时方向一定要扶稳,不能走偏及走蛇行路。
夜间超越前方车辆,应当先开启左转向灯,然后交替使用远近光灯,再开启右转向灯归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关于灯光使用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1、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2、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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